扶輪的組織分成扶輪社、地區與國際三種階層,協助實現扶輪的服務計畫。
扶輪社 扶輪社員是扶輪社的社員,而扶輪社為國際扶輪(RI)這個全球組織的會員。每個扶輪社選舉自己的職員,並在模範扶輪社章程與國際扶輪章程及細則的架構下,享有相當大的自主權。
地區
全世界的扶輪社分成530個左右國際扶輪地區,每一地區由一位地區總監領導,他是國際扶輪的職員。總監雖然是由地區內的扶輪社選出,但是是在國際扶輪年會中由世界各地的扶輪社投票後才當選。地區的行政管理組織包含助理總監及各種委員會,負責指導及支援地區各社。
國際扶輪理事會
國際扶輪由國際扶輪理事會管理。理事有19名,包括國際扶輪社長及社長當選人,每季開會以制定各項政策。傳統上,每年經選舉產生的國際扶輪社長都會擬定年度主題及工作重點。
國際扶輪秘書處
雖然國際扶輪社長是國際扶輪的最高職員,但是實際負責行政管理的職員是國際扶輪秘書長,他領導秘書處大約740名辦事員盡力服務全世界的扶輪社員。國際扶輪世界總部位 於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郊區的伊文斯敦,7個國際辦事處設在阿根廷、澳大利亞、巴西、印度、日本、韓國、及瑞士。英國的英愛國際扶輪辦事處負責服務該地域的扶輪社及扶輪地區。
理事會(Board of Directors)
國際扶輪理事會由19 名理事組成:社長為理事會主席、社長當選人、及由地帶之扶輪社按照細則提名並在國際年會選出之17 名理事。每一理事雖係由某一地帶扶輪社所提名,但均係提經國際年會由所有各社代表選舉,因此在扶輪管理中,每一理事應負代表全體扶輪社責任。